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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盐城对于人才的吸引力与日俱增,这与其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优化人才政策息息相关。盐城重点打造“黄海明珠”人才服务品牌,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为目标,制定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大力引进培育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优秀人才。以下为相关解读。

政策详情>>

01

大学生补贴

(一)租房补贴

申请对象:对持有人才绿卡在盐无住房的人才,给予租房补贴。全职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享受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生标准分别为1000元/月、800元/月、600元/月,享受期不超过36个月。符合“汇盐行动”条件的优秀大学生租房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享受期不超过60个月。

申请方式:个人申报,按约发放。需提供《租房合同》、《单位未提供住宿证明》、《不动产查询证明》。

(二)购房补贴

申请对象:提供人才购房补贴。对持有人才绿卡的人才,5年内在盐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顶尖人才按购房总价的80%给予补贴,最高300万元。全职领军人才按购房总价的20%给予补贴,最高50万元。全职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享受定额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本科生标准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符合“汇盐行动”条件的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购房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40万元、20万元、15万元。

注意事项:申请购房补贴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并按出资份额办理共有产权登记,依约服务满5年后,资助份额无偿转让给引进人才。人才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需全额退还购房补贴。      申请方式:个人申报,一次性发放。需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证明》、《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登陆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办事服务”板块下的“515人才引进”选项,在线提交购房补贴申请。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核定、发放购房补贴。服务窗口为各区政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咨询电话:0515-66666515

(三)购房贷款额度优惠

申请对象:提高购房贷款额度。凡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全职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相应提高。

优惠标准: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本科生分别放宽至4倍、2倍、1.5倍。符合“汇盐行动”条件的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4倍、3倍、2倍。

注意事项:申请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四)生活补贴

名校优生“汇盐行动”

申请对象:全国重点高校和世界前200强高校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教育、卫生系统面向全国师范类、医学类知名高校招引优秀大学毕业生,政策待遇参照名校优生“汇盐行动”标准执行。

补贴标准:对引进的相关高校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3年内分别给予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租房、购房、配偶就业等配套服务。

万千学子“聚盐行动”

申请对象:我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引进或来盐自主创业,并首次在盐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补贴标准:3年内分别给予3000元/月、1500元/月、1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租房、购房等配套服务。

申请方式:免申即补,按月发放。

(五)探亲补贴

名校优生“汇盐行动”

申请对象:非盐城籍的全国重点高校和世界前200强高校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

补贴标准:5年内给予2000元/年探亲交通补贴。

申请方式:免申即补,按年发放。

万千学子“聚盐行动”

申请对象:非盐城籍的我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引进或来盐自主创业,并首次在盐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补贴标准:3年内给予2000元/年探亲交通补贴。

申请方式:免申即补,按年发放。

02

青年人才驿站

(一)申请条件

申请入住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包含毕业当年、毕业前一年、毕业后一年)

2.本人来盐参加就业应聘活动或有自主创业计划

3.非盐城籍,本人及家庭在盐城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4.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5.遵守“盐城市青年人才驿站”入住公约

6.提供就业应聘面试通知证明或创业计划书

(二)申请方式

第一步,关注“青春盐城”微信公众号。第二步,点击“盐城青年人才驿站”。第三步,进行预约申请。

03

留盐补贴

(一)申请对象

我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引进或来盐自主创业,并首次在盐参加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技师班毕业生、高级工班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3年内给予500元/月的留盐专项补贴。

(三)申请方式

免申即补,按月发放。

04 

配偶就业及子女入学

(一)政策内容

妥善安排配偶就业。对引进到我市的顶尖人才和全职的领军人才、紧缺急需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以及符合“汇盐行动”条件的优秀大学生,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盐城市相应的单位工作;其配偶在异地暂无工作的,可由人才引进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给予生活补助,并缴纳社会保险,发放生活补助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不超过3年。

优化子女入学服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市区购房的,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按招生政策规定办理入学手续;暂未购房的,其子女由人才所在地教育部门根据教育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需要就读普通高中的,按照省、市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顶尖人才和全职的领军人才、紧缺急需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由人才工作牵头部门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为其子女提供入学服务。

05

盐城市促进就业类政策

(一)一次性扩岗补助

申请对象: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

补贴标准: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申请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兼顾线上线下,采取“免申即享”与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向符合条件企业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主动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同时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线下服务窗口,便于企业自行申请。

(二)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对象: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见习时长:一般为3-12个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

发放方式:实施“1+1”见习补贴申领模式,不得见习结束后集中发放,在按月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基础上,对见习留用率高的单位结束见习工作后集中一次性发放差额补贴。

申请方式方式一:个人办理,扫描二维码。下载并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进入“就失业服务”→“个人就业见习岗位申请”→点击意向岗位提交申请。见习单位审核通过后,个人点击“见习人员确认”,在线签订见习协议,经见习单位所属地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上岗。受理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申请方式二:单位办理,见习单位工作人员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入“单位办事”→“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招收就业见习人员”,点击“申报”,进行见习岗位报名,录入见习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申报。(此方式需见习人员与见习基地提前沟通并达成录用意向)

咨询电话:0515-88198704

(三)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申领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领条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办理材料:①身份证或社保卡;②高校毕业证书。

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后台审核→公示→打卡发放。

办理地址:市、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515-88395570

(四)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

申领对象:小微企业。

申领条件:①用人单位是小微企业;②单位吸纳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办理材料:小微企业认定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①办理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③如果是上半年申请的,需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如果是下半年申请的,需提供上半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损益表、利润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①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②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③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凭证。

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后台审核→公示→发放企业银行账户。

办理地址:市、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咨询电话:0515-88395570

(五)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申领对象:小微企业。

申领条件:①用人单位是小微企业;②单位吸纳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办理材料:小微企业认定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①办理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③如果是上半年申请的,需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如果是下半年申请的,需提供上半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损益表、利润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①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②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③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凭证。

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后台审核→公示→发放企业银行账户。

办理地址:市、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咨询电话:0515-88395570

06

盐城市促进创业类补贴

(一)创业培训补贴

申领对象: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项目(包括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等)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可以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创业意识培训补贴标准为20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申领途径:合条件的申请者向本人档案托管机构直接申请。各区县档案托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

咨询电话:0515-68609421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所创办的创业主体。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1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市区为5000元)。

申请材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纳税凭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在校生在读证明等。

申请流程:可咨询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地址:详见服务清单。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15-68609408

(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

补贴标准:按照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发放,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申请材料:《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纳税凭证、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学历学位证书或在校生在读证明等。

申请流程:可咨询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地址:详见服务清单。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15-68609408

(四)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申领对象:高校毕业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以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

补贴标准: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市区补贴实际支付创业场地租金50%,不超过1万元/年)。

申领途径: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携带《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等材料到所在地人社服务中心申报。

咨询电话:0515-68010842

(五)税收优惠

申领对象:对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

补贴标准: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申领途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未完成“两证整合”的还须持《税务登记证》)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0515-68010842

(六)信贷支持

申领对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可在创业地申请期限最长3年、最高额度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申领途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程序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

咨询电话:0515-68010842

附: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服务窗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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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

邮箱:ycrc609@126.com

盐城市人才服务公共平台网站:

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col/col3223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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